close

03

 

        一開始怎麼認識的我已經記不太起來了,大概就像那幾百個加入我好友的讀者那樣突然出現在我的即時通訊視窗裡頭,然後除了偶爾催稿、抱怨一下更新篇幅太少之類的,除此之外並沒有太多接觸。

        直到那個問題出現,妳才正式在我的記憶之中駐留,並且扎根。

「你……相信這個世界上,有一種人是注定好不可能和伴侶一起過節的嗎?」

        「哪一種人?。」

        「就是……我這種人呀。」

「不可能吧?」怎麼說呢,雖然我很願意去相信這個世界上的一切,可是卻不喜歡迷信。

然而五專畢業後,搬來台北並且出社會工作的妳,這一年多來陸續交往了三個對象,卻通通很不幸地在屬於「兩個人節日」的前夕或當天分手——第一個是在情人節前夕對妳攤牌其實另結新歡了,第二個是在妳生日當天接到對方的正牌女友打來的破口大罵,第三個則是在聖誕節避不見面從此人間蒸發……

「除了很不幸之外,我不知道該如何回應妳的遭遇,不過我想,這其中應該有原因吧,也許只是妳沒有發現?」我對著電腦螢幕聳聳肩膀,還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說才好。

「冷大你不是很熱愛心理學嗎?那你要不要替我做分析?」

「不要想太多就好了,去多看一些最終有情人終成眷屬的小說,不要看我這種的。」

「可是我很喜歡你在故事裡頭那種『為了愛,即使會受傷也奮不顧身』的冒險精神耶!」

「謝謝。」一開始不就說了嗎,故事是虛構的,只是到後面我也懶得辯駁了。

「這樣好不好,再過一個多禮拜就是情人節了,如果這次『魔咒』再度降臨的話,你就免費幫我治療吧!」

「治療什麼?」不是應該去拜拜嗎?

「要當心理師的人總是需要實習嘛,就拿我當對象吧!」

「先祝妳佳節愉快囉。」這個女孩怎麼好像怪怪的?

 

寫完第一個關於援交天使的故事後,正構思著下個故事題材的我開始四處攝取別人的故事,首先是二姊夫開設的酒店裡的紅牌小姐,聽她說休學的經過,聽她分享在酒國世界之中打滾的紅塵往事,也聽她苦笑著告訴我電影裡那種一口氣乾掉兩瓶威士忌的畫面其實是騙人的……

因為,當時昏迷的她整整在醫院洗了好幾天的胃。

然後是一個說話很輕、動作很輕、氣質輕盈的上班女郎,我在她的小套房裡頭看了一場表演,看著她如何用寶特瓶和吸管「製作」吸食安非他命的容器,也看著她在寶特瓶裡頭吹泡泡吸食之後、用陷入迷濛幸福的表情告訴我導正之後的事實。

「其實,我應該不算是你要找的那種『糖果妹』喔,畢竟我有正當工作,吸食的量也一直控制得很固定,並不是那種需要為了毒品而出賣身體的女人。」

這麼說好像也對,因為她看起來真的不像。

「沒關係。」但又何妨?

「直到現在我才開始有些相信你真的是作家,竟然還抄筆記,好可愛喔。」

「不算是,我只是喜歡寫故事而已。」

「那……大作家,你要不要親身體驗看看?」上班女郎又吸食了一口,露出很滿足的引誘,整個房間充滿一種我難以形容的調製氣味。

「那倒不必。」故事蒐集的差不多,該是離開的時候了。

「搞不好,總有一天你會來找我唷。」

臨走之前,上班女郎用一種我無法看透的眼神,如此說道。

 

        正當我整理著這些不知道該如何消化的寫作元素之際,情人節也同時悄悄來臨了……

        如果不是那陣急促又連續的「叮咚」突然冒了出來,我還真的難以相信這個世界上竟然會有這種事。

        「第四個……第四個了,我果然是個被詛咒的人……」

        「這次又怎麼了?」

        「……他朋友說他出車禍了。」

        「然後?」

        「然後不管我怎麼打電話都是關機,所以我就跑去他家樓下等,一直等……」

        「最後?」

        「最後……我看見他的車子好好地出現在巷口,上面還載著別的女生……他打了我一巴掌……還說我是瘋婆子!」

        「……」

        「嗚……沒有人要我,我不是瘋婆子!嗚……沒有人要我,我不是瘋婆子!嗚……沒有人要我,我不是瘋婆子!」

        我看著視窗內重複著洗頻的這幾句話,思緒好像突然想起了些什麼……「PTSD」?也就是所謂的「創傷後心理壓力障礙症」。

        是不是這個我也不是很清楚,但我知道任何病痛都需要急診治療——包括心理上面的傷害。

        和網友見面雖然不是第一個,但和讀者這倒是首創,不過光憑電腦上打字我實在不知道能做些什麼處置,還是……乾脆直接下線不予理會?

        「為什麼你都不回應?是不是你也不裡我了?為什麼你都不回應?是不是你也不裡我了?為什麼你都不回應?是不是你也不裡我了?」

        唉……我嘆了口氣,開始搜尋今天回家後不知道被我亂丟到哪兒去的外套。

 

        直到現在,我仍慶幸著當時的勇氣。

        因為那是上帝給我們之間的一道機會。

        這個世界,從來就是一個人不只屬於一個人,這是我的偶像梁望峯先生說的,準沒錯。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phenom543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